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证管理办法
(2005 年5 月)
1.学生证是学生证明身份之用,学生应当珍惜、爱护,应随身携带,不得损坏、转借和涂改。
2.新生入学后,持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到学籍科办理学生证,并交纳适当工本费。
3.学生证应于每学期开学时到学籍科注册盖章方可生效,学生持学生证参加学校的教学活动。
4.学生证必须妥善保存。如有遗失,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经成人教育学院学籍科审核批准后,每月最后一周办理补发手续。同时交纳补办费。
5.如中途转学、退学或毕业,应将学生证交还学籍科。
6.学生如将学生证转借他人,或一人使用两个学生证,一经查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