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鲁教厅办字〔2017〕49 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战略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 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33 号)要求,现就我省举办2017 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一)时间:2017年10月14 日至20日。
(二)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内容
(一)10 月12日在青岛市举行“山东省暨青岛市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方案见附件)。
(二)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社区教育品牌项目”遴选活动。认真发掘我省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各地推进社区教育、鼓励全民终身学习的典型做法和经验。
(三)举办“中国传统文化进社区”微视频大赛。用镜头记录传统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心灵的震撼时刻,并推荐优秀获奖作品在全国活动周开幕式上展示。
三、其他要求
(一)各市教育局要根据本市实际,结合主题组织好本市终身学习活动周。要调动各类组织机构面向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学习资源,开展学习服务;鼓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开放日”等主题活动;深入宣传终身学习先进集体和个人,用先进的事迹感动人、带动人,努力营造全民参与、互帮互助的浓厚学习氛围。
(二)各高校要把组织终身学习活动周作为学校继续教育的重要任务,在搞好校内终身学习活动周的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教授、青年教师、大学生志愿者等深入当地社区、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或与本校密切相关的系统、单位,为其终身学习送去优质资源和服务。要积极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门搞好当地活动周。
各市教育局、各高校要积极做好策划、协调、组织和宣传工作,并将活动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视频、图片等资料)于11 月20 日前报我厅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处。
联系人:苏斌、于炳文、
联系电话:0531-81916544、81916579
传真:0531-81916637 Email:shequjiaoyu@sdedu.gov.cn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西路29 号1202 房间
邮编:250011
附件:山东省暨青岛市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方案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山东省暨青岛市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方案
一、活动主题:推动全民终身学习,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二、活动时间:10月12日(周四)上午。
三、活动地点:主会场设在蓝海金港大酒店,观摩现场设在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和张家楼镇。
四、参加人员:
省教育厅领导,各市教育局分管局长、主管社区教育与老年教育的科(处)负责人,山东省国家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山东省国家级农村职成教示范县、入围创建国家级农村职成教示范县教育局分管领导等。
五、启动仪式议程
(一)青岛市领导致辞。
(二)青岛市黄岛区政府领导致辞。
(三)山东省教育厅领导讲话并宣布活动周开幕。
(四)与会人员参观全民终身学习成果展。
关于举办2017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