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6〕56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编办、发改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意见》(青政发〔2016〕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等教育水平、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集聚科技资源、教育资源和人才资源,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会同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教育局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委高校工委 青岛市编委办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科技局
2016年8月3日
青岛市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实施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