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监考员职责
(2016年修订)
一、在考点主考主持下,组织实施本考场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考试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二、依规领取、启封、核对、发放、回收、整理、密封、上交试题和答题卡、草稿纸及其他规定的材料。
三、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试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四、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退考场,核对考生二代身份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
五、维护本考场的考试秩序,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检查员、流动监考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九、制止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十、遵守监考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得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十一、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考生提出的关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十二、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密封考场。
十三、完成主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