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拟招生专业报送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8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要求,各普通本科高校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开展情况,从本校实际和社会需求出发,科学合理地提出保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名单和保留期限,并于7月4日前将《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拟保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名单表》(见附件)及保留这些专业的理由报送我厅民继处。同时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传送有关信息。
附件:山东省普通本科高校拟保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业名单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3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拟招生专业报送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