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简介
特色课程
留学项目
品牌专业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历教育 >> 正文

关于对超出最长学习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的决定


来源:   点击:   发布时间: 2026-07-2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和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济大校字〔2018〕209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2019级高起本学生、2021级专科专升本学生2022级专科专升本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724日       


 上一条:关于对超出最长保留入学资格年限的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给予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决定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7届春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3号  邮编:250002  电话:(0531)89736026

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