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为做好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各函授站(点)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统一考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周六)。
二、考试组织
主办高校按照省教育厅实行考务工作“五统一”,即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标准化考试、统一监考安排、统一阅卷评分等要求,严格组织实施。
三、有关要求
1.认真落实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各函授站(点)必须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管理规范函授站招生办学行为的通知》(鲁教民字〔2018〕7号)要求,主动配合主办高校认真组织本次考试工作。
2.规范考务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各函授站(点)要按照《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完善考点布置、考点机构和考场设置,考前召开考务会加强监考人员培训。主办高校将对函授站聘请的监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场实行单人单桌,杜绝抄袭等作弊现象。
3.考试组织是教学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试组织和实施是教学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各函授站(点)按照主办高校要求在组织日常教学、辅导的前提下,切实落实考试及考务等工作。考试组织、考试秩序、考场纪律、试卷整理以及回送时间等情况,是考核函授站(点)教学管理质量的重要内容,实行函授站(点)教学管理质量考核“考试组织” 一票否决。
4.主办高校派遣工作人员巡查。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主办高校每个考点将派遣两名本校工作人员进行巡考督查。巡考人员在履行巡考职责的同时,要检查各函授站(点)日常教学组织情况,查看面授(辅导)安排等教学资料。
5.其他事项。考试期间,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巡考人员或教学管理办公室报告。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杨光,0531-89736719 。
附件:1.关于成立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济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表
3.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强化管理规范函授站招生办学行为的通知
济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2月17日